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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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志勇诉被告韦越民间借贷纠纷的公告
2020-03-0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7289号
韦越:
本院受理王志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点半(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徐闽
电话:025-83523678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黄书香诉被告孙小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3-0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6936号
孙小兵:
本院受理黄书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文丽
电话:025-83523668 025-83529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众能联合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哲勒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公告
2020-03-0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5604号
河南哲勒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众能联合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哲勒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5604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8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程真友诉被告易忠华的公告
2020-03-0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5628号
易忠华:
本院受理原告程真友诉被告易忠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5628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邓亮
电话:025-8352968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胡萍诉被告南京享居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3-0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5419号
南京享居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胡萍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田强
电话:025-8352961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赵军诉被告郭剑展劳务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3-0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5442号
郭剑展:
本院受理原告赵军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史佳丽
电话:025-8352961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力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嘀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侯效云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3-0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5417号
广州嘀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侯效云: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力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541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尚小强
电话:025-8352964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王进诉被告南京睿斯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翡翠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3-0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6655号
南京睿斯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翡翠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进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665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尚小强
电话:025-8352964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张威诉被告北京小家联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家联行房地产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小家联行房地产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南京第三分公司的公告
2020-03-0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3831号
北京小家联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家联行房地产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小家联行房地产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南京第三分公司:
本院对张威诉被告北京小家联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家联行房地产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小家联行房地产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南京第三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38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025-8352364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刘晨伟诉被告郑洋的公告
2020-03-0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5878号
郑洋:
本院受理原告刘晨伟诉被告郑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5878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文丽
电话:025-8352968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