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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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鞠思云诉被告代剑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2-1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5665号
代剑柱:
本院受理鞠思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次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点(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文丽
电话:025-83523668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领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贾海鹏、屈敏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2-1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5565号 贾海鹏、屈敏: 本院受理领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邓亮 电话:025-83523681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