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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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余红高与被告时晓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5-12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456号
时晓明:
本院受理余红高诉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初456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单、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文丽
电话:025-83523668 025-83529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江苏威风出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孙阳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5-12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2334号
孙阳:
本院受理江苏威风出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顾正麟
电话:025-83523654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